(一)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种植业、农业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 (二)研究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,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、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; (三)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; (四)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; (五)研究农业资源区划、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; (六)制定农业科技、教育、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; (七)农资市场的执法工作; (八)抓好农村能源和阳光培训等民生工程。